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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技术及雇主担保签证审理优先级重大调整:MD 119正式实施

Ministerial Direction 119重新调整482、186、189、190、491、494等签证的审理顺序。申请人的职业及递交申请时所在位置成为决定审理优先级的关键因素。

澳大利亚新的Ministerial Direction 119已于2026年7月25日生效,取代原有的Ministerial Direction 105,重新规定部分技术移民及雇主担保签证的审理顺序。

新Direction适用于尚未作出最终决定的现有申请,也适用于2026年7月25日以后递交的新申请。值得注意的是,Skills in Demand subclass 482签证现已明确纳入这套审理优先级安排。

澳洲Ministerial Direction 119技术及雇主担保签证审理优先级官方原文
澳洲内政部公布Ministerial Direction 119下技术及雇主担保签证新的五级审理顺序。图片来源: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两项决定审理优先级的关键因素

Ministerial Direction 119主要根据以下两个因素确定申请的审理顺序:

  • 申请人的提名职业;
  • 主申请人或nominee在递交相关申请时身处澳大利亚境内还是境外。

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在的位置非常重要。之后进入或离开澳大利亚,一般不会改变该申请按照Direction 119确定的原有优先级。

五级审理优先顺序

  1. 第一优先级:申请人在递交时身处澳大利亚,并且申请涉及澳大利亚执法或国防利益相关职业。
  2. 第二优先级:申请人在递交时身处澳大利亚境外,但申请涉及澳大利亚执法或国防利益相关职业。
  3. 第三优先级:申请人在递交时身处澳大利亚,并且申请涉及Direction列明的建筑及住房建设、医疗健康或教育及教学职业。
  4. 第四优先级:其他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的相关技术及雇主担保申请。
  5. 第五优先级:其他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的相关技术及雇主担保申请。

哪些签证受到影响?

  • 186 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 187 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旧申请
  • 189 Skilled Independent
  • 190 Skilled Nominated
  • 191 Permanent Residence (Skilled Regional)
  • 482 Skills in Demand及482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旧申请
  • 489 Skilled Regional旧申请
  • 491 Skilled Work Regional
  • 494 Skilled Employer Sponsored Regional
  • 887 Skilled Regional
  • 888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ermanent)

对于雇主提名申请,Direction 119适用于186、187、482和494相关nomination applications。

哪些建筑、医疗和教育职业属于优先范围?

Direction 119并不是按照行业名称笼统判断,而是通过具体ANZSCO职业组及职业代码界定优先职业。建筑类包括部分建筑经理、建筑师、土木工程专业人员、建筑及测量技术人员、建筑技工、焊工、起重机操作员、土方机械操作员和电工等;医疗类包括Direction列明的健康专业人员及照护职业;教育类包括学校教师、幼儿中心经理、校长、职业教育教师、幼儿照护人员及大学讲师等。

申请人的工作与建筑、医疗或教育行业有关,并不必然代表其提名职业属于优先范围,仍需核对Direction 119列明的ANZSCO职业组或具体职业代码。

Regional和Accredited Sponsor是否仍有单独优先权?

MD 119公布的五级顺序中,不再将regional position或accredited sponsor身份单独列为优先类别。现在更主要的判断因素是申请人的职业及递交申请时所在的位置。这不影响regional visa本身的申请条件、优惠政策或签证效力,但可能改变相关申请在内部审理队列中的位置。

需要注意的例外情况

  • 经AAT或ART发回移民局重新审理的申请;
  • AAT或ART已经撤销原决定并作出替代决定的申请;
  • 明显无法满足提名批准或签证获批条件的申请;
  • 部分未与主申请人一同递交的后续家庭成员申请;
  • 涉及更换雇主的nomination application;
  • ART本身的案件处理。

共同递交并附属于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通常与主申请人享有相同的审理优先级。

审理优先不等于放宽申请条件

喜签提醒

准备申请482或186的申请人和雇主不能只根据审理速度选择境内递交,还应综合考虑现有签证状态、签证条件、合法停留期限、过桥签证安排及境内递交资格。对境外申请人而言,一般职业可能处于较低顺序,但这不代表移民局停止审理境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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